湖北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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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号),做好“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工作,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作为,担当善为,全力服务好“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把推进“十大工程”项目的交易服务作为实现疫后重振、灾后重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关键抓手和重要载体。积极对接“十大工程”项目牵头负责部门,主动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提早介入,上门服务,提供保姆式服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技术指导等服务,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进场招投标交易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对于重大项目,制定项目招投标“十项”交易服务推进计划,实行跟踪服务,加快推进项目招投标进度:一是容缺办理进场交易登记。二是实行全程限时办结服务。三是实现常态化远程不见面开标。四是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五是推行投标保证金法定最短时间内退还。六是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服务。七是开通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服务。八、在政府采购中为小微企业等实行价格支持政策。九、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交易服务。对于“十大工程”项目,优先办理招标事宜,优先保障交易服务资源,确保“十大工程”项目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今后市交易中心将强化检查督办,压紧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服务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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