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河阳景区提升系列项目—河阳古民居景区重要节点改造提升项目---河阳景区提升系列项目—河阳古民居景区重要节点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河阳景区提升系列项目—河阳古民居景区重要节点改造提升项目---河阳景区提升系列项目—河阳古民居景区重要节点改造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名称:河阳景区提升系列项目—河阳古民居景区重要节点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序号:缙招标JS****-**招标单位:缙云县****** 开标时间:****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 联系人及电话:****-*******中标候选人:浙江丽水******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叁级项目负责人:傅慧玲 证书编号:浙************中标价:肆佰贰拾肆万捌仟陆佰肆拾壹元整(¥*******.**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公示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 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缙云县******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 日 ****年**月** 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