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庆元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莲湖游客中心房产三年经营权挂牌转让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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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游客中心房产三年经营权挂牌转让项目公告
一、项目编号:QZCQ*******
二、标的概况:
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物******莲湖游客中心房产三年经营权,根据******的评估意见,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莲湖游客中心房产三年经营权。莲湖客运中心位于庆元县城西北部的隆宫乡莲湖村,距县城**公里,该村为国家*A景区。莲湖客运中心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共两层,第一层有大厅,洗手间,第二层可以作为会议室使用,游客中心内外已装修完毕,简水简电,目前尚未投入使用。
具体情况竞买人可自行踏勘,其他详情参见评估报告。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法人或个人。
四、转让要求:
*、全年对外开放,不得无故关闭(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游客接待中心内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位;
*、严格履行国家*A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功能,具体详见《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工作时间);
竞价起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止;
六、转让起始报价:*****元/年
七、报名事项:
*、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个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人于****年**月**日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庆元县国有产权交易挂牌项目报名表》等传真(****—*******)或送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室(濛洲街***号)。
*、挂牌保证金:报名时每个标的须缴纳的挂牌保证金均为****元,并于****年**月**日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缴款指定账户: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庆元******营业部 ;帐号:***************。(法人缴款需从基本帐户转入,个人需从本人账户转入)。
八、竞价方式:
网络延时竞价。本项目以起始价加价报价,加价幅度为***元的整数倍数每次。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结束时间采用延时方式,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分钟内有人报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分钟,在新的截止时间*分钟内又有人报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人报价为止。
本项目无保留价,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九、成交确认及其他事项:
竞价结束后,成交人到县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协议,按规定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和办理交接等手续,所涉及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单位协助其办理,违约者将没收其保证金。
未竞得者在转让成交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十、联系人:
****** 吴 荣***********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小芳 ****-*******
******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莲湖村游客中心经营权挂牌文件.doc产权竞价系统用户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