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人防国有资产出租服务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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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GGG********-G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防国有资产租赁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取消A分标 “******”的中标资格。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事项理由: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 截至****年*月**日止,仍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定,经采购人决定,该单位原中标结果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贵港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号华泰官邸*栋*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静文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