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大学南区演播室装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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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演播室装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大学(采购单位名称)拟对南区演播室装修(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南区演播室装修合同金额(万元):***.******中标供应商:深圳******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变更涉及合同综合单价调整,合同总价不变。详见附表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第二章第(二)节第*条、上述情形以外的合同变更,由采购人依法处理。根据《采购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若采购人认为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进行变更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处理。此外,为加大采购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此类合同变更需经采购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采购人本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格式参照附件),公示无异议后,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附上采购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合同变更的会议纪要作为附件。本项目因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清单中的部分单价与市场价存在较大的偏离,为使合同有效履行,调整合同综合单价。具体单价调整见附件新旧报价对比表。征求意见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大学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号联系人:陈老师 传真: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副楼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详见附件新旧报价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