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施行新的批量集中采购(2020年第9期)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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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招投标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年度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号)的要求,现对新的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 在能够满足办公需求的前提下,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空调机的,原则上只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组织实施,不得故意规避批量集中采购。二、实施方式 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实行“先入围、后采购”方式。政府每季度组织实施*期,按照既定的基本配置标准,确定两个不同品牌的入围产品,供用户选择实施采购。 确有特殊要求或者紧急采购需要的,用户可提交书面说明,由招投标中心向省财厅备案后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本季度配置标准及入围产品详见附件.请用户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品牌和配置并在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通用类栏目”中上报。我中心将每周五根据学校批量集中采购需求情况上报到省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便携式计算机因尚无入围产品,暂时按原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附件:第四季度(第*期)台式机、空调产品配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