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广东广雅中学等单位资产处置进行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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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号)第三十条、第(四)款要求,现将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广东广雅中学关于申请报废的相关资产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电子邮件:  广州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广州市西湖路**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龚晓斌********(办公室),********(传真),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健勇********(办公室),********(传真),电子邮箱*********@qq.com。 附件:公示清单  广州市教育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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