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市立医院新区生物安全柜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2次)SZCG2020211A-重2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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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新区生物安全柜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西一巷**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宿州市立医院新区生物安全柜采购项目品牌(如有):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 常洪(组长)、王西展、刘淑霞、张兰美、王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号  联系方式:  邵牧阳 *********** /***********(办公)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 ****-********或********或******** 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郏云飞 电 话: ***********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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