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三乐路(佛山大道以东段)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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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乐路(佛山大道以东段)提升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情况如下: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质量工期第一候选人广**************.**张子坚二级建造价/粤****************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第二候选人**************.**叶韬一级建造师/粤************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第三候选人**************.**李庆一级建造师/粤************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备注: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将组织本项目的第二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号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北******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号D座*楼 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楼交易监管科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日 期:****年**月*日注:
*.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附件:评标结果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