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建瓯市东峰镇坪林等8个村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长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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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建瓯市东峰镇坪林等*个村****年旧村复垦项目(长溪村)(项目名称)*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瓯市东峰镇坪林等*个村****年旧村复垦项目(长溪村)已由峰政纪要〔****〕**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东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建瓯市东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闽瓯东峰【****】***号;*.* 建设地点:东峰镇长溪村;*.* 工程建设规模:长溪村旧村复垦土地面积**.**亩,本项目预算价为:******.**元,发包价为:******元(最终以预算审核价下浮**%后为准)。*.*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工期要求:总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需在**月**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称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形的,否决其投标。*.*.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罚款;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逐层上报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前,登录到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乡镇电子标)(http://***.******.***/) 进行在线获取。若获取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前,通过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乡镇电子标)(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乡镇电子标)(http://***.******.***/)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建瓯市东峰镇人民政府地址:建瓯市东峰镇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福******地址:建瓯市水西路***号A栋*层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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