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系统采购和系统实施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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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轨道交******综合管理系统采购和系统实施服务项目答疑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现将“重庆市轨道交******综合管理系统采购和系统实施服务项目”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点“*、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的原件,在开标现场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若专家核验时缺少相应原件的,则资格评审不通过。”条款中*.因为错漏涉及到废标,必须的证件能否清晰明示,比如营业执照副本、****-****年财务审计报告、合同及对应验收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由于材料众多,是否可以携带公证,现场验公证原件?
答:本条答疑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中第*条修改为:“本项目在开评标阶段不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包括资格审查原件和商务部分原件)核验,招标人保留核查投标资料原件的权力,各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材料骗取中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重庆市轨道交******重庆招标采购(集团)**********年**月*日 重庆市轨道交******综合管理系统采购和系统实施服务项目答疑补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