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昌乐县2018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招标项目需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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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昌乐县******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昌乐县****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
编制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地点:昌乐县利民街以南,建设路以西。
项目预算:********.**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昌乐县****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建成后可解决昌乐县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如投标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如投标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条件,给予其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的扣除。
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的*%的加分。
*.工期
*标段:**日历天;*标段:**日历天;*标段:**日历天。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专家论证材料。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乐县******
联系人:刘主任电话(传真):****-*******
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新昌路****号城投大厦**楼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楠楠电话(传真):***********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金鼎华府南门B座*楼****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专家论证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