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国土拍告字[2020]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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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第**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弋江区花津南路东侧A、B地块(****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土地用途规划指标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容积率建筑密度****弋江区花津南路东侧A、B地块北至规划支二路及利民水厂、南至马仁山西路 、西至花津南路、东至九华南路(详见规划红线图)*****.*(其中,A地块*****.*㎡,B地块*****.*㎡)居住A、B地块均≤*.*A、B地块均≤**%**年(配套商业物业**年)*********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缴纳基础及配套设施代建资金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和缴纳基础及配套设施代建资金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且达底价者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向政府缴纳基础及配套设施代建资金,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竞买人按本次土地出让面积(*****.*平方米)竞向政府缴纳基础及配套设施代建资金,每次最低竞价为**元/平方米,竞价阶梯为**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按照接受最高限制价格和缴纳基础及配套设施代建资金最高者确定竞得人。基础及配套设施代建资金缴纳期限与首期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一致,需缴纳到出让人指定账户,缴纳的基础及配套设施代建资金不计入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价成本,税费按照相关税收政策执行。对未按期缴纳基础及配套设施代建资金的视同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条款处置,一并写入《出让合同》中。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年*月**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年*月**日上午**:**。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取得《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竣工综合查验。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抵作第二期土地出让金。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内持有**%(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地块内配建一处社区居委会,建筑面积不小于****㎡;地块内配建一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宜和社区服务中心合并建设,规模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不足****户的社区不低于***㎡。以上项目建成验收后与地块首期交付的商品住宅同期无偿移交给政府。 (六)竞得人须在地块内提供***套(其中**-**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总面积约为*万㎡的商品房,由政府采用限价回购的方式进行回购,回购单价为****元/平方米。具体详见《花津南路东侧A、B地块商品房限价回购协议》。 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女士、翟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 **********(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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