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北路102号附23号燕城大厦A幢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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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北路***号附**号燕城大厦A幢*-*-*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北路***号附**号燕城大厦A幢*-*-*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中船重工******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实际状态进行交易和交付;(*)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在标的房产交付受让方使用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使用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意标的房产交付受让方使用之后,标的房产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产权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房产于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合同后*个月内无法完成过户的,其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该最终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另行处置;(*)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