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四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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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四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主体建筑、门卫房、围墙、室外硬化绿化及安装工程等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林州市采桑财政所西三楼*******.**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四次)鸿苑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主体建筑、门卫房、围墙、室外硬化绿化及安装工程等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日历天刘建华豫************三、评审专家名单靳翠苹、刘耀、付会香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文标准收取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为*****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号东方陆港C栋**层 联系人:康先生 刘女士 丁先生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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