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五河县2020年-2021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一年维保项目中标公告BB2020WHCGZ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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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年-****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一年维保项目中标公告BB****WHCGZ***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BB****WHCGZ****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年-****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一年维保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集贤路**号名门首府邸B*幢***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五河县****年-****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一年维保项目目
服务范围:五河县所有城区范围内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的一年维保工作,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委员会名单:乔伟(评标小组组长)、吴君、张道淮、熊雪峰、沈克家(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五河县所有城区范围内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的一年维保工作,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 万元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
*.资格能力条件: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资质: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五河县城南新区惠民路与沱湖大道交口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
采购与安装项目(业绩时间****年*月);
**.综合评分法得分:**.**分(技术标得分**.**分,商务标得分**.**分)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五河县政府大楼 * 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新苑小区 ** 号楼 *-*** 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克家(采购人)、高成美(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分项报价表
*.投标响应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
公告单位: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