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唐河县城市管理局唐河县城区入城口楼宇亮化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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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城市管理局唐河县城区入城口楼宇亮化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唐河县城市管理局唐河县城区入城口楼宇亮化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GGZY-ZCGK****-***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城区入城口楼宇亮化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唐河县祁仪镇祁仪村*号
中标金额: ******.**元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南******
供应商地址:唐河县产业聚集区盛居路西段
中标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一标段:
名称:对五里河南侧商住楼进行亮化装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一批
单价: ******.**元
二标段:
名称:对大河物流园、革命纪念馆、科技馆、五里河大桥进行亮化装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一批
单价:*******.**元五、评审日期及评审专家: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专家:曲磊(主任评委)、韩发根、白峰、苗艳、王宏宇(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一标段:*****元
二标段:*****元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唐河县文峰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任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阳市文化路南段
联系方式:郑先生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千里
电 话:***************年**月**日一标段 中标清单.rar二标段 中标清单.rar唐河县城区入城口楼宇亮化工程 电子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