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楼宇保安和物业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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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楼宇保安和物业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WH**CG****FW**** 二、项目名称: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楼宇保安和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太仓市开发区太平西路,宁波路南*幢******主楼*楼南半部分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楼宇保安和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楼宇保安和物业管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保安服务人员*人,保洁服务人员*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扫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章淑芳、戴卫华、陈蓓蓓、夏秋明、徐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为市玲珑宾馆院内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芜湖县湾?b镇湾石路县城过境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号 联系方式:周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标单位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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