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0年杜集镇增加挂钩项目-胜利村小庄、小岗组、迎新村罗拐庄安置点分散式污水处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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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CCZN*****
二、项目名称:****年杜集镇增加挂钩项目-胜利村小庄、小岗组、迎新村罗拐庄安置点分散式污水处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中心A***室
被投诉人:长丰县杜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鸟岛路与商贸街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被投诉人:长丰县******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中奥花园**幢***-***室
相关供应商:******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号联信电源厂房*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长丰县******对其司质疑函中的质疑事项未给出合理合法且准确的答复。*.******涉嫌提供虚假业绩材料非法谋取中标。*.其单位认为******的*份业绩合同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业绩评审依据,且不能计入业绩得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长丰县******按规定受理了投诉人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的质疑,并在法定时间内做出书面质疑答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四份《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合同》的相对方已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证明了合同的真实性,投诉人认为******提供虚假合同,缺乏事实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五)项磋商与评审中已对“投标供应商业绩”作出明确规定,******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四份合同,评审专家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其进行了评审,投诉人认为上述四份合同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业绩评审依据,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安徽******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