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承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开土告字[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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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开土告字[****]*号) 承开土告字[****]*号****/**/**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J**-**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新区大石庙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承德市双桥区长安小区**号楼*单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承德市双桥区长安小区**号楼*单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承德市武烈路***-*号(九龙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需配建一座不小于**平方米对外服务水冲式公厕。(二)根据高新区住建局《关于承德高新区大石庙区域J**-**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函》,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配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归承德高新区管委会所有,建成后无偿交付高新区管委会;同时,土地竞买人还可以选择缴纳保障房异地建设资金,由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建设。土地竞买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内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承德高新区配建保障性住房协议书》,竞买人持配建协议与高新区国土部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三)配套商业(经营性)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宗地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照开规[****]**号文件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长安小区**号楼*单元********** 联 系 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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