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百花站房(二楼除外)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百花站房(二楼除外)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阳产网竞告字[****]***号项目名称
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百花站房(二楼除外)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总站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标的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百花站房(二楼除外),前临南新大道,周围土地主要以商业用途为主,住宅为辅,所在区域人口密集度大,人流量大,临路房屋均作为商住用途利用,停车以路边为主,交通便利,土地面积共(两幅)****.**平方米,地上混合结构三层楼房和铸铁管柱简易棚。 *、本次租赁期限为*年,租金按月收取,承租方必须于每月**日前以银行转账或存款的方式一次性把当月租金付入招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招租方自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如由原承租方中标,不享有免租期,如由新的承租方中标,自租赁物交付使用之日起,新的承租方享有**天免租期。 *、租赁期不包含免租期,租赁期自免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承租履约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个月未交清租金,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租赁物现处于出租状态,按租赁物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如非原租户中标,给原租户**天搬迁期(由合同签订之日计起)。 *、租赁物可作商铺用途,在经营活动中,不得经营化肥、农药、有毒和有腐蚀作用的商品,不得经营餐饮行业和有污染周围环境的工场,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业。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招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如需装修,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商铺装修费用(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且应当保障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租赁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