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成都市电子交易云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号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号无国界商务中心**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采购人对每个法律服务项目给定的法律服务费的基础上按*.*折进行结算。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服务范围:一、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日常业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法律意见或建议。
二、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中所涉及的重大法律事务进行专题法律论证,提出建议,发表律师意见。
三、参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中所涉及的各类重大合同、法律文书、政府信息公开回复进行审查修改,或合法性论证,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拍卖公告、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回复。
五、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理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六、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提供法律意见。
七、对重大行政执法及其他行政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对策、风险补救措施,协助建立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防范应急制度。
八、参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疑难信访案件、涉地领域的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研究讨论,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九、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法律培训,培训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列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十一、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理实施行政许可、士地登记、矿产资源等业务管理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十二、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涉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的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和咨询,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十三、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协调法律事务。
十四、办理或参与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要求:一、常规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通知受聘顾问律师提供现场或远程法律服务。对于非紧急法律事务,最迟在*日内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对于紧急法律事务,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成。
二、参会服务
对于重大、疑难涉法事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处(室)可通知律师参会研究,会议召开时间为晚上或者节假日等,顾问律师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参会。
三、值班服务
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值班顺序,每个工作日供应商在律师服务团队中选取*名律师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值班,值班律师负责办理值班期间接收的法律事务,直至该项事务完结。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服务标准:对供应商实行分值管理,采取倒扣分制,每年***分,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作为整体考评。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无正当事由,未按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及相关要求提供值班服务、现场服务的,一次扣*分。
二、未按要求为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合法性审查,一次扣*分。
三、未按要求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的,一次扣*分。
四、未按要求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的,一次扣*分。
五、未按要求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一次扣*分。
六、未按要求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的,一次扣*分。
七、未按要求协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法律培训的,一次扣*分。
八、未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档案、保存完整工作记录的,一次扣*分。
九、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承办的各类案件产生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赔偿等不利结果的,每件扣*—**分。
十、对提交的法律文本有明显的错漏问题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相违背而未予以提示的,根据该错漏问题的严重程度,每件扣*—*分。
十一、未按要求办理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的,酌情扣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姜周,许国东,朱满辉。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号。预算品目:C****法律服务;预算金额:***万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最高限价:**万元/年;行政诉讼最高限价:****元/件;行政复议最高限价:****元/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联系电话:***-********。 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成都市蜀绣西路**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满辉;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文豪;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文豪 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评审文件: 附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