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遂昌县湖山库面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湖山环湖绿道一期)-道路景观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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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遂昌县湖山库面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湖山环湖绿道一期)-道路景观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序号:SC****A***
招标单位:遂昌县两山******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朱国俊***********
中标候选人:******品牌:鸿雁
预中标价:大写:壹仟零壹万零伍佰元整(¥:********.** 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供货期:**日历天 ; 安装工期:**日历天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公示单位:遂昌县两山******(盖章)
备案部门或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时 间:****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