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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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竞买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制订。参加连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连城县工业园区第二期FA*-*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制定本挂牌出让须知: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具体挂牌出让事宜由我局组织实施。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挂牌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交易方式,网上交易平台为《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申请人必须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和竞价。五、本次挂牌出让的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六、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投资强度:表* 单位:******评估价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投资强度(万元/公顷)G****-**龙岩恒泰土*******************七、参加对象及条件(一)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二)以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报名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挂牌出让结束后,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予以退还,但不计利息。八、参加人可自行对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进行现场踏看,出让人不专门组织集中踏看。九、参加人若有疑问,可于挂牌出让前向出让人提出,并由出让人负责解答。十、竞买人资格认定(一)符合公告要求的条件。(二)按公告规定的期限报名并交付竞买保证金。十一、挂牌出让有关规定:详见“福建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十二、有关事项(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四至范围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二)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需与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当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连城县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在*个月内缴**%的出让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首期出让金),余款*个月内缴清。(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四)交地时间:出让人应在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个月内交地。(五)竞得人投资兴办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所在地准入条件。(六)竞得人必须按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规划设计,经有权部门组织审定并经批准后执行。(七)竞得人应在交地后*年内动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八)竞得人凭土地出让金交缴凭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九)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约定履行。(十)本次挂牌出让所涉及的土地出让契税和其它所有税费、按规定由竞得人自行及时缴纳。十三、出让人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土资发〔****〕**号)《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竞得人对其中条款如有疑问可以提出,由出让人负责解释。但不得要求对其中条款进行修改。十四、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十五、本《须知》和出让方案、出让公告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六、出让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十七、本《须知》的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出让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挂牌和有权中途终止挂牌,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十八、注意事项(一)竞得人为自然人、连城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竞得地块所******,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连城县域内缴交。*******进行开发建设的,由出让人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注册登记手续,并由出让人、竞******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此变更不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竞得人名称由竞得人提出申请,申请变更竞得人应提交以下材料:竞得人(竞得人)申******营业执照、******投资人和出资信息的证明。竞得人(竞得人)为境外(含港澳台)投资者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二)若竞得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相应顺延。(三)土地使用权竞买事项如有变更,以连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变更公告为准。(四)挂牌出让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五)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本须知与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须知》的未尽事宜,主持人有决定权。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