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远安县炉子山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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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发放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