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正在公示]班班通及录播教室设备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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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通及录播教室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
二、项目名称: 班班通及录播教室设备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芜湖市三山区时代广场C*-***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货物类货物类货物类货物类名称:▲交互式液晶电视一体机品牌:希沃规格型号:Soowo FV**EV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护眼黑板灯品牌:TCL规格型号:TCLMY-LED**H****C数量:*套单价:***.**元 名称:▲资源应用与新媒体发布平台主机品牌:奥威亚规格型号:AVA AX-F***数量:*台单价:*****.**元名称:▲嵌入式互动录播主机品牌:奥威亚规格型号:AVA AE-A*+数量:*台单价:*****.**元名称:▲视频编辑工作站品牌:中科可控规格型号:中科可控W***数量:*套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肖仁平、朱桂宏、崔燕、葛建中、李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价结果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号**幢**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芜湖市三山中学)
地址:芜湖市三山区
联系方式:肖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号**幢**层****-**
联系方式:骆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工
电话:***********
十、附件
*、附件*:采购文件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