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扬州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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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江政办发〔****〕***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扬府办发〔****〕***号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设立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二、定点采购按区财政局发布的定点采购相关文件执行。****年我区实行定点采购的项目有四类:办公设备、空调、定点印刷、公车定点维修。目录中物业管理、审计服务和会议服务暂不实行定点采购,今后如实行定点采购另行发文通知。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扬府办发〔****〕***号)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抄送: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扬府办发〔****〕***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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