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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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幅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清港镇台山村老旧工业点*号地块 清港镇台山村中国无菌医疗器械装备制造(研发)基地东部 *.**** 工业用地 ≥*.* ≥**% ≤**% ** *** *万元或*万元整倍数 ** 备注 *、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准入行业为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工业企业,竟得者须承诺严格按以下“标准地”指标予以投资建设并达产验收,主要指标如下所示: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亩均增加值≥***.*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规设〔****〕**号;*、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竞买人须为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工业企业,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价格。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并与清港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经审核通过后,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出让各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出让地块的后续出让手续。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受理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号天堂软件园D幢**楼。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人申请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按《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本地块的挂牌出让须知有关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地块的挂牌时间具体如下: 清港镇台山村老旧工业点*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年**月**日*:**时,挂牌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记录到帐为准。以上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室) 联 系 人:郑女士、蒋先生、林先生 (二)咨询电话: 土地业务问题:****-********、******** 规划业务问题:****-********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 (六)本次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 (七)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八)本次出让地块的“标准地”竣工及达产验收严格按照对应的《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执行。 (九)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按规定标准的**%由竞得人承担。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