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D-2等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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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详情 挂牌起始价(RMB)竞买保证金(RMB)距离挂牌开始时间**,***万元*,***万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基本信息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编号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D-*等地块挂牌起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报名开始时间****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是否有底价无底价地块名称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D-*等地块土地位置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与绿地容积率*.*≤容积率≤*.*所属行政区温州市(本级)出让面积*****.**平方米(***.***亩) 出让年限城镇住宅**年,零售商业餐饮批发市场旅馆商务金融**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配套用房起始面积 ***.*平方米 投报配套用房幅度 ***.*平方米 竞买人条件竞买资格及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页面”******须为竞买人全额******。(三)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天内签订;也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竞买人如为温州市鹿城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并以新******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楼) 地块基本信息 END 资料详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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