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仙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区块南二路以南沿溪路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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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号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区块南二路以南沿溪路以东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m*)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区块南二路以南沿溪路以东地块 ****㎡ ≥*.*且≤*.* ≥**%且≤**% ≥**%且≤**% 工业用地 **年 ***万元 **万元 备注 *、本地块准入行业设置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非公路休闲车零配件制造*、本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同步公示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建设要求 :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本宗地有高压线,高压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米。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建筑后退、建筑间距等要求详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文件内的出让须知、合同样本等。 *、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仙居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在******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受理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号天堂软件园D幢**层。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TJY_ZJ/)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如本次出让地块未能成交,将由我局组织再次出让。 九、联系方式(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