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永久性用电10kv配电工程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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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永久性用电**kv配电工程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现就“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永久性用电**kv配电工程”招标文件(下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质疑答复如下:
异议*: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非所投的货物制造商,还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投货物关键部件设备(高低压开关柜、高压断路器(或真空断路器)、变压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设置不合理,根据【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而此项将所投货物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违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此条款,取消授权资格要求。
答复*:【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投标,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异议*:关于评分标准***.******.***(*)资质实力一栏“(*)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分。(本项内容不重复得分)
(*)投标人具备承装(承修、承试 )四级资质的,得*分;具备承装(承修、承试 )三级资质的得*分;具备承装(承修、承试 )二级资质的得*分;具备承装(承修、承试 )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分。(本项内容不重复得分)”
本项这样设置不合理,本项目为**KW配电工程,根据电力总承包资质可承包范围要求(附图)三级企业即可满足本项目要求,在得分项中设置一级施工总承包是否过于苛刻。目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可得福建省内满足一级资质要求的仅有四家企业,三家为国企,一家为上市企业,******也不多。综上,此得分条件的设置,是否为某投标企业量身订做的得分条件,用于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定标行为应被严格禁止。且根据【闽采购{****}*号】《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有关规定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不超过一分。投标人应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商务需求,优于招标文件的可适当加分,但每项不得超过*分。商务、技术指标单项分值差不得超过三分。此项分值达到*分,应整改。
答复*: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欢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非仅限制于福建省内企业,所以不存在量身订做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且本项目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投标,不适用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异议*:关于评分标准***.******.***(*)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一栏:(*) 财务状况为有一年盈利(指净利润为正数)的得*分,财务状况为有两年盈利(指净利润为正数)的得*分,财务状况为三年均盈利(指净利润为正数)的得*分。
本项设置不合理,根据【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而本得分点的设置将营业收入、利润等作为评审因素,要求潜在投标人财务状况三年均为盈利方可满分,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福建省内满足一级资质要求的仅有四家企业,三家为国企,一家为上市企业。而国企在各年经营中负债率高,所以此得分条件的设置,是否为某投标企业量身订做的得分条件,用于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此项得分条件,取消对企业连续*年无负债的条件要求。
答复*: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欢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非仅限制于福建省内企业,所以不存在量身订做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且本项目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投标,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异议*:关于评分标准***.******.***(*)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一栏中“*、投标人所投高压断路器选用合资品牌的得*分。注:须提供高压断路器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起点往前追溯一年)的真空泡(或真空灭弧室)进口报关单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上须能体现为合资品牌;且所投高压断路器与真空泡(或真空灭弧室)必须为同一品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及“*、补偿系统选用智能电力电容器,投标人所投智能电力电容器的智能滤波补偿模块须采用熔断器保护(有熔芯)方案和可控硅投切(晶闸管)方式;投标人须承诺电容器采用圆筒铝制外壳,内部填充物为植物油和石英砂混合物,金属覆膜聚丙烯膜介质厚度≥*μ。满足以上要求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和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智能滤波补偿模块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投标人公章,且检验报告上须能体现有熔断器保护(有熔芯)方案和可控硅投切(晶闸管)方式,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本项设置不合理,(*)本项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高压断路器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起点往前追溯一年)的真空泡(或真空灭弧室)进口报关单原件,营业执照上须能体现为合资品牌;且所投高压断路器与真空泡(或真空灭弧室)必须为同一品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条的设置太过苛刻,市场上仅个别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又设置了参考品牌库,根据【闽采购{****}*号】《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技术要求:不能出现“指定、暂定、参考、备选”备选品牌,此项这样设置操作明显,此违反行为应严令禁止。且根据【闽财购〔****〕**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强制禁止的明显具有歧视性或倾向性特征的关键词或内容,应当予以修正,采购业务才能继续开展,强制制止的关键词就含有: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等内容,而本项依然将合资品牌设置为评审因素。
(*)投标人所投智能电力电容器的智能滤波补偿模块须采用熔断器保护(有熔芯)方案和可控硅投切(晶闸管)方式;投标人须承诺电容器采用圆筒铝制外壳,内部填充物为植物油和石英砂混合物,金属覆膜聚丙烯膜介质厚度≥*μ。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和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智能滤波补偿模块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上须能体现有熔断器保护(有熔芯)方案和可控硅投切(晶闸管)方式,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根据【闽采购{****}*号】《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技术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可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不可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技术指标应是共性指标,不得照搬某一品牌的技术指标作为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是范围内的数值,不是具体的数据,只宜尽可能清楚而准确地规定到各种最低要求的限度。”此条这样设置具有明显倾向性和针对性,限定特殊和针对性的组合方式及参数,市场不能够形成充分竞争,只有个别供应商能够满足该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点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此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排斥其他潜在的投标人。有内幕操作的嫌疑。
答复*:本项目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投标,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技术项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异议*:关于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一栏中“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或近*年内(从****年*月*日起至今,以证书获得时间为准)获得国家能源行政部门颁发的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得*分。”
本项设置不合理,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包含安全目标、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生产设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作业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个方面。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申请一级企业的,应******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人。综上所述,此得分条件的设置,是否为某投标企业量身订做的得分条件,用于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有内幕操作的嫌疑。故此得分条件的设置,不应设置标准级别,应只要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即可。建议修改此条款。
答复*: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欢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存在量身订做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异议*:关于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一栏中“*、投标人近*年内(从****年*月*日起至今,以证书获得时间为准)获得银行出具有效的AAA级信用企业及以上的资信证明或近*年内(从****年*月*日起至今,以证书获得时间为准)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分。”
本项设置不合理,信用等级是信用评估机构根据企业资信评估结果对企业信用度划分的等级类别。评估机构应不限于银行、工商行政部门或第三方认证机构,此加分项要求只有银行出具的*A证书方可得分,存在不合理。此加分项应修改为“投标人近*年内(从****年*月*日起至今,以证书获得时间为准)获得银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有效的AAA级信用企业及以上的资信证明”。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异议*:关于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一栏中“评标基准价B,按照在最高限价的**%(含)-**%(含)之间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B(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超出最高限价的**%(含)-**%(含)的各有效投标报价不计算评标基准价,但是参与评分。
本项设置不合理,根据【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及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有关规定:关于评标方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的,不得采取设定评分条款的方式设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采取综合评分法的,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不得设置以平均价、中间价、调节系数等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而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采用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这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相违背。违背采购项目的报价方式。请整改。
答复*:【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投标,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定义: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而本项目主要是采购货物为主及安装调试类服务,与工程建设并无挂钩。应当采用货物采购的招标形式,而并非采用工程类招标形式。
答复*:本工程为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永久性用电**kv配电工程,是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是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
异议*:关于招标项目: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永久性用电**kv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设置评分分值不合规的质疑。 序号 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永久性用电**kv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的内容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规定 招标文件设置不合规的说明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分值构成(总分***分) 编列内容:商务部分**分 技术部分**分 投标报价**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 第四章综合评估法第十七条: B类办法: 投标报价分为**-***分, 技术文件分为*-**分, 其他因素分为*-**分 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分值**分低于现行规定投标报价最低分值**分; 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分值**分高于现行规定最高分值**分; 招标文件商务和其他因素分值**分高于现行规定最高分值**分; 应调整分值构成。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分) 编列内容:(*)有效投标的报价得分计算式: 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Q (*)说明: ①Q为折价分,即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所扣的分数: 当有效投标的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 当有效投标的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和K、Q值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分=投标报价分满分值-(|Ai-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Q。 其中:Ai为各投标人的报价;Q值为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的取值。其中,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时,Q值不低于*(以下简称“负偏离Q值”);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Q应为负偏离Q值的两倍。具体Q取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当有效投标的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值不低于*,招标文件设置Q=*,低于现行规定值。 应调整Q取值不低于*.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资质实力(满分*分) 投标人的业绩(*分) 投标人体系认证(*分)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分) 第四章综合评估法第十七条: B类办法的投标报价分为**-***分,技术文件分为*-**分,其他因素分为*-**分。如有设置其他因素分的,原则上仅限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对智能化、消防、空调等对维保要求较高的专业工程,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另设置维保事项(包括延长年限等)作为加分条件。类似工程业绩、维保事项的满分值均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分。 按现行规定商务的评分因素除业绩、维保事项可做为加分条件因素,其他应予取消。且类似工程业绩、维保事项的满分值均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分。 招标文件设置资质实力、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应予取消。 以上招标文件评分设置以特定企业条件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反了****年施行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规定。
答复*:****年施行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工程为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永久性用电**kv配电工程,是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本项目采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现将“宁德市华侨大厦项目永久性用电**kv配电工程”施工图纸以附件形式发布在本答疑纪要之后,各投标人自行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ov.cn/)进行下载。
*.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
日期:****年**月**日附件:华侨大厦项目永久性用电**kV配电工程(图纸).zip**kv配电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