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环太鹤湖绿道平演段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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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太鹤湖绿道平演段工程补充文件*各潜在投标人:
*、青田县环太鹤湖绿道平演段工程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一、金额:壹拾万元整
二、交纳方式:
*)投标保函方式,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经营非融资担保业务创新试点单位(丽水******、莲都******)出具。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①保函开具对象为青******;
②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日历天。
③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担保方在收到青******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
④担保人应对出具的
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违规担保或出具虚假保函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关责任。
*)其他方式:银行汇票
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塔山支行
账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行号:************ 账号:***************
银行汇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开具。
三、提交: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
*、采用银行汇票的,银行汇票票面无需手写,由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员,由银行派驻人员现场检查汇票有效性,检查有效的,投标人代表在“保证金收退联系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汇票收讫单;检查无效的,现场告知理由并当场拒收投标文件及保证金。
四、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更改为“一、金额: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 整。
二、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汇票、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莲都******出具及各县(市、区)******(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出具,******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青******,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联及第*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塔山支行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行号:************
账号:***************
③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人:青******
招标代理:******
备案单位:青田县水利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