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唐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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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需求: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详见附件)质量要求:合格,并同时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唐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河南******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汉冶东路*,***,***.**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唐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四、评审专家名单曲磊(组长)、杨耀富(业主评委)、张雅、郭家田、杨磊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唐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唐河县凤山路联系人:朱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郑州******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