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武警焦作某部机关营房设施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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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的委托,就武警焦作某部机关营房设施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警焦作某部机关营房设施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HEJZYF-** 交易编号:M**************** 三、项目概况:武警焦作某部外墙修补清洗、餐厅改造项目。 四、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本项目划分两个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 一标段工作内容:外墙修补清洗; 二标段工作内容:餐厅改造。 五、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武警焦作支队强军网》、《中科河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中科河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三室(焦作市人民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路西南水北调跨渠桥路南) 七、评标结果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得 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项目经理:魏博 注册编号:豫************ 工 期:**日历天 质保期:以合同签订质保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得 分:**.**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项目经理:董克峰 注册编号:豫************ 工 期:**日历天 质保期:以合同签订质保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得 分:**.**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项目经理:李见涛 注册编号:豫************ 工 期:**日历天 质保期:以合同签订质保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得 分:**.*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项目经理:冯超 注册编号:京************ 工 期:**日历天 质保期:以合同签订质保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得 分:**.**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项目经理:彭雷 注册编号:京************ 工 期:**日历天 质保期:以合同签订质保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得 分:**.**分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项目经理:林飞 注册编号:京************ 工 期:**日历天 质保期:以合同签订质保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同招标公告媒介发布。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法定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 联系人:展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民主南路****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米路南新店花园*号楼配楼 十二、监督单位: 监 督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组纪股干事 联 系 人:付凯城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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