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宁国市东津河云梯至狮桥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等3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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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东津河云梯至狮桥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等*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宁国市东津河云梯至狮桥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等*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AFAB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江勘测******
投标报价:最终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
项目负责人:徐学军
业绩:南京市高淳区大丰河水系连通二期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投标报价:最终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
项目负责人:王军
业绩: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一期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黄河勘******
投标报价:最终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
项目负责人:史海英
业绩:清水河固原城市段综合治理工程
评审委员会名单:常小平、施小可、文剑、崔健、张慧、张江华、曹雅娴
招标人:宁国市东津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阳中路 *** 号
联系人:潘工、胡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号(省水科院研发楼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李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提出质疑,质疑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安徽省******
****年**月**日附件: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e**c-dc*b-****-b*f*-**ef*e****f*.html?ztbtab=*********&biaoduanguid=b**ddff*-abd*-**a*-b***-*bd**b*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