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公土告字[2020]91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公土告字[****]**号) 衡公土告字[****]**号****/**/** 经衡水市人民政府批准,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桃(棚改)*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庆丰街西、大庆路南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高于**.*%。使用年期居住**年,商业**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http://***.******.***.cn/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衡水市市民中心第七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该宗地是王里马、郑里马及相关区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该地块需提供回迁安置******的门店建筑面积****㎡。相关事宜由衡水市桃城区房屋征收中心负责。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衡水市市民中心(南环西路***号) 联 系 人:齐女士 赵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衡水车站支行 银行帐号:************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