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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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南阳政采磋商-****-***
*、项目名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第一标段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需求: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服务,负责提供每日三餐的饭菜加工和职工就餐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期起**个月。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同履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违规书面声明)。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地点:******南阳分公司(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米学府公寓*号楼**A层)。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购买。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阳分公司(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米学府公寓*号楼**A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阳分公司(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米学府公寓*号楼**A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阳市新华东路****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米路北)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