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青羊区上南大街4号1栋2层1号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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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上南大街*号*栋*层*号商业用房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上南大街*号*栋*层*号商业用房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本次估价结果仅供估价委托人因资产转让需要了解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提供价格参考,估价对象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谈判能力,对交易对象及市场的熟悉程度,交易双方之间的关联度,购买或出售的急迫程度以及对交易对象的偏好、销售策略等。
*、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现地址为上南大街*号*层,未见栋号、房号。根据估价委托人领勘人现场指认估价对象位置,本次评估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房地产(见本报告书中“估价对象照片”)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界定房地产系同一标的物为假设前提进行估价,若不一致,则本估价结果无效,提请使用者关注!
*、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权利人为四川省蜀******,另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川**执****号之四(发布时间****年**月**日),估价对象所有权自裁定送达******时起转移,******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据估价委托人介绍,至本次评估价值时点,******尚未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评估,估价对象房屋及土地相关信息按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信息为依据,估价对象权利人则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确定,提请报告使用方关注。
*、估价对象为******通过法院裁定取得,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资产转让前需先过户到******,经估价委托人介绍,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缴纳*%的契税*.*%的印花税。本次评估未考虑该因素对估价对象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方关注 。
*、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估价对象的分层分户建筑面积。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川**执****号之四)记载:估价对象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上南大街*号*栋*层*号,面积****.*平方米,本次估价对象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此确定,提请报告使用方关注。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情况说明》及《他项权利证书》,估价对象抵押他项权利尚未解除,他项权利人为******,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房屋权利人相同,除此之外,无其他他项权利,无地役权限制,无查封等形式******资质受限,无法核实上述情况,本估价报告不对上述情况发表意见,提请估价报告使用人关注并核实。
*、本次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调查到估价对象是否存在欠缴的税费、水电气费等,本次评估假设估价对象不存在欠缴的税费、水电费等情况。
*、估价对象权利人为******,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对估价对象进行资产管理,******对资产享有除所有权之外的其他物权,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抵押。
*、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估价报告之前须对报告全文,特别是“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认真阅读,以免使用不当,造成损失。
其它披露事项:
一、交易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
二、转让资产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资产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转让方承诺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资产所对应的产权过户手续,涉及到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该转让标的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意向受让方于报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报名时上传《现场查勘确认书》,转让方负责协助意向受让方进行查询。
四、资产的交易及过户按资产所在地有关部门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资产所在地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咨询,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五、资产无担保抵押、查封、诉讼纠纷等。
六、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资产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资产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结构、转让标的权证、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竣工验收、权证过户、涉诉情况、权利限制、租赁情况、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转让标的清场、接收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竞价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七、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上南大街*号*栋*层*号。
八、其他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九、看房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产权交接事项:
产权交接相关事项由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协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