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告--原阜阳市颍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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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为实施城乡规划,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市政府决定依法收回原阜阳市颍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区域宗地红线范围内(详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界址图)****平方米(合**.****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相关土地权利人持相关权利证书,在**日内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注销及变更登记手续,逾期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注销收回范围内土地登记(不动产权登记)。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阜阳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界址图。阜阳市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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