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点军双溪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期二次接线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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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点军双溪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期二次接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第*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点军双溪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期二次接线工程(第*次采购) *.*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双溪村、福安村,总建筑面积约*****.**㎡,主要建设内容:主线路电缆二次接线。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建设地点:点军区双溪村、福安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敷设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日历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处罚标准执行。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重要提示: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的人员,开工后必须到岗到位,并且自行完成施工任务,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五大员必须按要求进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五大员或五大员不能履约到岗到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追究的权利。严禁借用资质、非法转包、项目联营等方式组织施工。如若中标后发现上述行为,招标人将联合住建行业主管部门约谈中标企业法人代表,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将上报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建议降低中标企业信用等级,同时记入住建行业黑名单。 根据相关要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不进行原件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完整扫描件,且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各投标人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各证件名称和编号。相关材料或者承诺经查实为虚假,投标人将被记不良记录并通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分钟前进入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 合同签署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年**月**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棚户区综合楼 联系人:安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号**-**** 联系人:邰馨 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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