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2020-2022年内河水面打捞保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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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MMFN*****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年内河水面打捞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张庄村新门口队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壹万伍仟柒佰玖拾玖元捌角壹分/年(¥:*******.**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巢湖市****-****年内河水面打捞保洁服务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巢湖市****-****年内河水面打捞保洁项目,拟配备的保洁服务人员**人(含项目负责人、巡查人员、水面打捞人员、保洁人员),主要为市区域内各河道水面打捞及道路绿化、景观平台、护坡等保洁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魏来林、黄正华、陈亚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壹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巢湖市银屏西路**号
联系方式:胡杨林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
联系方式:潘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磋商业绩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防疫承诺书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