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LBCG2020138A-重1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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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鹏徽******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 **** 号金龙国际 A 座 ** 层(****、****)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周期:*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灿淮(组长) 钱伟 汪芸 李燕 葛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钟秀锦城**栋*单元***,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灵璧县          联系方式: 高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     地 址: 灵璧县钟秀锦城**栋*单元***  联系方式: 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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