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LBCG2020138A-重1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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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鹏徽******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 **** 号金龙国际 A 座 ** 层(****、****)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周期:*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灿淮(组长) 钱伟 汪芸 李燕 葛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钟秀锦城**栋*单元***,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灵璧县
联系方式: 高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
地 址: 灵璧县钟秀锦城**栋*单元***
联系方式: 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