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丰城市]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健身步道项目(剑邑广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第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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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市健身步道项目(剑邑广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变更公告(三次)各潜在投标单位::******受江西省丰******的委托,就丰城市健身步道项目(剑邑广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项目做出如下更改:由于项目工程量变更。 由原来的: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此三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整(大写:柒万元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响应文件一致) (*)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因建设银行系统维护升级中,请转入其他银行账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 若采用保函形式则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变更为: 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元)保证金转入以上账户。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存入,其它任何个人形式的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认可。(注:转账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审查。 *、所有第******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注:截止到本次变更公告之前缴纳的柒万元保证金依旧有效,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变更公告》变更的内容和招标文件等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变更内容为准。建设单位: 丰****** 联系人:罗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聂红英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丰城****** 电 话:***********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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