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郧阳滨江大道西段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更正说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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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招标文件“P***页”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目前状况来源现停放地点备注备注:“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年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来源”分为“自有”和“市场租赁”两种情况,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在“备注”中注明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本招标项目(标段)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复印件、折旧政策、停放地点和使用状况等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现修改为: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招标文件“P**页”中***.******.*** 招标人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或报名时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现变更为:***.******.*** 招标人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被委托人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或报名时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十堰市郧**********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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