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101号院A座0358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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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号院A座****号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号院A座****号房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甘肃诚******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海淀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转让方收到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转让方收到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并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相关证件的工本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我方资格条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我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我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同意因我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房产权属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我方愿意承担给转让方及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 (*)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为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须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自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权证变更文件,履行相关流程。 (*)承诺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转让方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可扣除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同意本标的房产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日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屋实际交付日及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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