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株洲·清水塘数字智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通知(一)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株洲.清水塘数字智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株洲.清水塘数字智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做出如下澄清:
*、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中,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未注明年限要求,是否与上文中企业获奖要求相一致?
答:是的,获奖时间要求:****-****年度,发布表彰文件的以文件注明的奖项年度为准,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的奖项年度为准。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U盘)
(*)投标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文档应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现修改为: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份正本,* 份副本。
(*)投标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全部电子版给招标人存档。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鉴于本次澄清通知内容不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在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不变。如投标人对本次澄清通知存在异议,请在**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本通知内容。
招标单位:株洲清******招标代理单位:湖南******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附件: 澄清通知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