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阜阳植物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答疑回复(2)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阜阳植物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答疑回复(*) 一、项目名称:阜阳植物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FZGY-CGSZ********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回复内容 内容一、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业绩的描述,A 级景区的认定是政 府行为,如在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所管理项目是 A 级景区,是否可以通过人民政府官网或文化和旅游部门官网发布的 A 级景区名录进行所管项目为 A 级景区的认定? 答:可以。 内容二、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荣誉部分,投标人获得过人民政府或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请问,投标人所管理的项目获得过 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是否可以按等级得分? 答:可以。 内容三、 问:我公司承接多项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的绿化养护项目并且多次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奖项(工作内容包括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治安管理,车辆管理公用设施维修及管理)签订合同名称是绿化养护及管养合同是否符合业绩要求。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有效的服务业绩需为旅游景区或城市公园或植物园的物业管理或运营管理服务业绩。 内容四、评分细则放心消费企业栏要求具有“根据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阜阳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 号)文件精神, 投 标人获得阜阳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得 *.* 分, 获得安徽省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得 * 分 ” 事实依据:此条评分标准限定了投标企业的地域限制,并且此荣誉在物业行业中并没有广泛 运用,从获奖企业来看,多数由餐饮、酒店、移动、电网、保险等大型企事业单位,此项荣誉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 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请求: 请求取消“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 号)文件精神, 投标人获得阜阳市放心消费示范单 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得 *.* 分,获得安徽省省级“放心消费示 范单位”得 * 分 ”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