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交警支队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项目招标2包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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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年道路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项目招标*包(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CG****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支队****年道路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项目招标*包(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的“*、有法医类临床、病理、毒物检验、鉴定执证人员不得少于*人,其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人并直接参与检验、鉴定工作。*、在委托受理的营业场所(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营业场所,下同)内分设有许可鉴定类别(临床、病理、毒物)的服务窗口及业务受理洽谈窗口,各窗口的工作实用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室内装有恒温设备,布置有客户休息区。”现修改为“*、有法医类临床、病理、鉴定执证人员不得少于*人,其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人并直接参与检验、鉴定工作。*、在委托受理的营业场所(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营业场所,下同)内分设有许可鉴定类别(临床、病理)的服务窗口及业务受理洽谈窗口,各窗口的工作实用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室内装有恒温设备,布置有客户休息区。” *、删除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的“*、有毒物(酒精)检验场所,其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工作场所和检验场所应独立分置,工作场所应设有采血窗口。用于仪器检验的场所其温度和湿度应具备可控功能,在可视角度内装有摄像镜头和存储量不低于***G的硬盘并具有考备功能。且至少有下列仪器和装置。 (*)气相色谱仪; (*)恒温箱; (*)电子称; (*)采血标准容器; (*)干湿温度计。 *、有法医微量物证检验场所,其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工作场所和检验场所应分置,用于仪器检验的场所其温度和湿度应具备可控功能,通风条件良好,其仪器设备配置应能满足血痕物质以及DNA同一性的检验鉴定需要。 注: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可通过外协满足要求。”。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澄清文件,以更正后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九华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话:*********** 采购人: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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