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0年10月20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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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文号审批时间*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铜******义环评[****]**号***.******.*********年产****台/套新型智能化道路标线成套设备******义环评[****]**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部门:区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