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0年8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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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龙港新城产业聚集区,疏港大道以南、东塘路以******本项目处理餐厨垃圾***t/d,预留厨余垃圾**t/d生产线,土建一次建成,沼气净化与储存,沼气发电,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一次建成。工程收运系统采用直运模式,主要工艺采用预处理+中温湿式单相厌氧消化产沼的技术路线。 建设内容:预处理车间、厌氧发酵及脱水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沼气预处理及利用设施、臭气处理设施等。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新建)温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丁香路***************拟在温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丁香路***号厂区内新建 * 间探伤室并配备 * 台X 射线探伤机,主要利用其对压力容器进行无损检测工作,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与生产的安全。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号市民中心B幢***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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